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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 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时间:2021-02-28 16:39:19 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 阅读:

河南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经省政府同意,河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第一届全省技能大赛)将在郑州市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人人奋勇争先,出彩技能河南。

二、组织机构

第一届全省技能大赛由河南省人民政府主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郑州市人民政府联合承办,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单位协办。在河南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郑州市人民政府成立河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制定实施方案,推动落实大赛各项工作。

三、大赛安排

(一)时间。2022年4月16日-19日。

(二)地点。主赛场设在郑州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分赛场设在郑州技师学院、郑州商业技师学院、郑州交通技师学院、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三)竞赛项目。大赛共设45个赛项,其中比赛项目35个,表演赛项目10个。

1.比赛项目:车身修理、汽车技术、货运代理、物联网技术、新能源汽车智能化技术、砌筑、电气装置、瓷砖贴面、建筑信息建模、数控铣、数控车、电子技术、焊接、CAD 机械设计、电工、机器人系统集成、装配钳工、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员、无人机装调检修工、信息网络布线、网络系统管理、网站设计与开发、云计算、网络安全、时装技术、平面设计技术、商品展示技术、烘焙、美容、中式烹调师、美发、餐厅服务、健康照护、茶艺。其中,机器人系统集成、网络安全、新能源汽车智能化技术3个项目为双人赛,其余32个项目均为单人赛。

2.表演赛项目:评茶员、陶瓷产品设计师、中药炮制工、社会体育指导(健身)、花式调酒、互联网营销师、西式面点师、家政服务员(整理收纳师)、手工木工、无人机驾驶。

(四)竞赛标准。各比赛项目试题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及以上)要求,借鉴世界技能大赛和全国技能大赛技术体系,围绕实际操作命制。各比赛项目技术文件在河南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上公布。

(五)展示交流活动。大赛同期将举行技能展示、“人人持证、技能河南”论坛、迎世赛点亮技能之光暨世赛先进事迹报告会、全省职业技能竞赛业务交流等活动。各类活动要求另行通知。

(六)参赛方式。35个比赛项目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团参赛,每个赛项限报2名(组)选手。原省直管县(市)所在省辖市可增加1名(组)选手,用于原省直管县(市)选拔推荐的选手参赛。同一单位每个赛项限报1名(组)选手,双人赛项选手不得跨单位组队。10个表演赛项目,由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选手参赛。

(七)报名条件。凡工作、学习、居住在河南省境内满1年以上、年满16周岁、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人员均可报名参赛。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中原技能大师”“中原技能大奖”“河南省技术能手”荣誉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

(八)报名工作。有关事项见附件。

四、奖励措施

(一)金、银、铜牌和优胜奖

对各比赛项目获得前三名的选手,颁发金、银、铜牌,奖杯和荣誉证书,并给予奖金奖励;对前三名以外但排名在参赛人数1/2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荣誉证书和奖金。其他参赛选手(含表演赛项目)颁发参赛证书。选手排名原则上不并列。

(二)荣誉称号

对各比赛项目前5名的获奖选手(双人赛前3名),授予“河南省技术能手”荣誉。对各比赛项目第1名且符合条件的职工选手,可在次年由其所在地按程序优先推荐申报“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对各比赛项目前5名且年龄小于35岁的职工身份的获奖选手,按规定申报“河南省青年岗位能手”。对各比赛项目前5名且为女性的职工身份的获奖选手,按规定申报“河南省巾帼建功标兵”等称号。

以上奖项,赛项实际参赛人数较少的,将减少相应名额。

(三)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对各比赛项目前5名获奖选手(双人赛项前3名),由执委会按规定颁发相应职业(工种)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各比赛项目其他获得优胜奖的选手,由执委会按规定颁发相应职业(工种)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四)优秀组织奖

按照金牌4分、银牌3分、铜牌2分、优胜奖1分,比赛项目每名(组)参赛选手1分的计分方式,对各代表团总成绩进行排名,对前9名的代表团,颁发“优秀组织奖”。原省直管县(市)选拔推荐的选手不纳入所在省辖市积分。

(五)其他奖项

1.对大赛承办地人民政府,颁发“河南省职业技能大赛特殊贡献单位”奖牌。

2.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协办、技术支持、赞助等单位,颁发“河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突出贡献单位”奖牌。

3.对大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颁发“河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优秀工作者”证书。

4.对大赛执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裁判员,颁发“河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优秀裁判员”证书。

5.对获得金、银、铜牌选手的辅导教师(教练),颁发“河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优秀辅导教师(教练)”证书。

6.对获得表演赛项目前三名的参赛单位,颁发“河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优秀表演奖”证书。

鼓励各地结合“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和技能人才表彰,将选手赛前培训纳入培训补贴领用范围,制定本地区奖励政策,对获奖选手和专家团队等给予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各承办单位要尽快制定第一届全省技能大赛实施方案,成立执委会,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全力推动大赛各项工作实施。

(二)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参赛工作,抓紧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赛,公平公正公开组织本地区选拔,组织参赛相关人员参加赛前培训和技术讨论。比赛期间,要严格管理代表团人员,遵守比赛各项规定,确保第一届全省技能大赛顺利进行。

(三)各地各单位要加大第一届全省技能大赛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手段,宣传选手备赛、参赛全过程,展示选手奋勇争先、勇攀高峰的精神风貌,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四)各地各单位要秉持开放、公平、绿色、廉洁的办赛理念,遵循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办赛原则,着力完善竞赛机制,创新竞赛形式,提高竞赛质量,打造职业技能竞赛新品牌。同时,认真总结、充分借鉴,推动参赛成果转化,带动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蓬勃开展。鼓励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大赛,为大赛提供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赞助和支持。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王  远   霍瑞朋

联系电话:(0371)69690105

(二)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联 系 人:支联峰  李国军

联系电话:(0371)69306199 69306162

电子邮箱:hnsjsb305@126.com

(三)报名技术咨询

联 系 人:苗  贝

联系电话:15639779155

附件:报名工作有关事项

               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

                  2022年2月 日

附件:  

报名工作有关事项

一、截止时间

2022年3月11日17:00。

二、代表团成员

各代表团由团长、副团长、领队、领队助理、竞赛督导员(各1名),其他工作人员(5名以内),随团记者(3名以内)、“技能展示”活动工作人员(7名以内)、观摩人员(15名以内)、参赛选手和推荐裁判员组成。团长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市领导担任,副团长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同志或负责同志担任,领队和领队助理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竞赛管理工作人员担任。各代表团须在工作人员中明确参赛联络员、疫情防控联络员、宣传联络员、技能展示联络员。

三、报名方式

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安排专人进入河南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ha.nvq.net.cn/)页面下方“河南省职业技术培训教研室服务平台”,使用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第一届全省技能大赛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完成后,请通过系统导出并打印《第一届全省技能大赛参赛选手报名表》和《第一届全省技能大赛代表团报名汇总表》,加盖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章后,将盖章后的PDF版制作压缩包发送至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竞赛部邮箱。压缩包以“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名称+第一届全省技能大赛报名材料”命名。

四、其他要求

(一)报名后不得随意更换选手,如赛前选手因故无法参赛,须由代表团于开赛前5个工作日向执委会办公室出具书面说明,经批准后予以更换。

(二)各代表团每个赛项推荐裁判员1名,无选手的赛项不再推荐。每名(组)参赛选手指定指导教师(教练)1名。

(三)随团记者须持有注册记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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